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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提行李

手提行李

我們堅信空中體驗必須安全且舒適,因此對於允許旅客攜帶至客艙的物品制定了尺寸與重量規範。這些限制經過量測,因此您的個人物品可存放於座椅上方置物櫃或下方空間,但請勿阻擋緊急逃生出口或者妨礙您拿取座位下的救生衣,並請避免您的物品阻礙其他乘客通行以致受傷。

合理範圍內的免稅商品可攜帶登機,但亦須依規定存放;摺疊嬰兒車和推車是否可攜帶上機,視航班可使用座位數而定。

若您認為有緊急需求,或欲諮詢攜帶其他必備醫用設備登機,請前往此頁面

商務艙等
一個公事包 22 x 15 x 8 英吋

(55 x 38 x 20 公分)

*每件重量不得超過 7 公斤 (15 磅)。兩件加總重量不得超過 12 公斤 (26 磅)

加上 一個背包 22 x 15 x 8 英吋

(55 x 38 x 20 公分)

一件折疊後西裝袋 8 英吋 (20 公分) 厚
經濟艙等
一個背包 55 x 38 x 20 公分

(22 x 15 x 8 英吋)

重量不得超過 7 公斤 (15 磅),加上合理的免稅品購買數量。

一個背包 55 x 38 x 20 公分

(22 x 15 x 8 英吋)

裝載嬰兒機上食品、盥洗用品和拋棄式用品重量不得超過 5 公斤 (11 磅)。

請注意:隨附輪子和可拆卸把手的「拉桿」背包可作為手提行李攜帶上機,整體規格小於 45 英吋,重量不得超過 7 公斤 (15 磅),大於此尺寸的過夜用型號不得攜帶上機。